宝应县特殊教育学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2003-2004学年度)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县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为依据,围绕实施“干部聘任制、教职工聘用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工资制”,积极稳妥地推行改革,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对人的使用和管理的模式,根据我校实际调整分配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干部队伍素质和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 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
2、 科学公正,定岗定量的原则。
3、 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
4、 双向选择,目标管理的原则。
5、 绩效优先,依岗定酬,以质计酬的原则。
二、改革的目标、内容
1、完善干部聘任制度
打破干部职务终身制,逐步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任用机制。严格控制学校内设机构及干部职数,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相应要求。强化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考察和任期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对任期内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先进行警示教育,如仍不能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的,不再续聘。
2、推行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度
为了打破“铁饭碗”、“单位人”格局,本学年,我校将在人员使用上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7月10日,将教职工的行政、工资关系由单位转至教育局教育分理处,教职工由“单位人”变成“系统人”。根据学校新学年事业规模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岗位分教学、教辅、后勤三大类,遵循“实际需要、倾斜教学一线”的原则进行具体设置。教学岗位分科设置,教辅、后勤应事设置,可专、兼结合。确定每一岗位的目标责任,制订人员聘用办法,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人员聘用。人员聘用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用,被选用的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学校凭聘用协议到教育局教育分理处接转被聘用人员的行政及工资关系。
3、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按照上级布置的要求,打破“身份管理”的模式。通过确立岗位目标责任,进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将教职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首先,围绕上级要求和学校学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各个岗位的特点以及原有工作基础,确定每一岗位的目标责任,做到“一岗一责”。岗位目标责任包括自身修养和工作目标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其次,制订与岗位目标配套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采用积分制,明确过程、学期末、学年末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方法,并确定三者合理的权重。过程考核侧重于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态度,学期末、学年末的考核侧重于绩效。在学期末考核中,过程考核权重不超过30%,目标达成考核权重不低于70%,学年考核中,第一学期考核结果权重占40%,第二学期考核结果占60%。考核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4、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积极落实“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学校以往实行的考核方案的基础上,逐步加大依据绩效调节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力度,实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实行依岗定酬,被聘用的教职工一律执行人事科审核的当年的工资标准(原工资标准作档案保存)。实行以绩计酬,将教职工个人的3/7活工资、全年目标奖及学校拟用于奖励、福利、津贴、补助的经费全部纳入绩效工资。订立绩效工资兑现的具体办法,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施行。学校设立教育教学成果单项奖,奖励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此外不再设立其他单项奖。除教师节、春节发放一些福利外,学校不再发放任何奖励、福利、津贴和补助。
三、配套措施
1、患癌症、严重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经审批,可办理病休手续。
2、男满58周岁(1945年9月1日前出生),女满53周岁(1950年9月1日前出生)教龄25年以上的非骨干教师,可办理提前离岗手续。
3、对年老体弱教职工,正常情况下予以聘用。
4、合理安排非教学人员。
四、改革的步骤
1、7月10日前,组织学习宣传,使教职工了解改革形势,改革的内容和要求,增强投身改革的自觉性。
2、7月10日,所有教职工行政、工资关系由单位转至县教育局教育分理处,教职工由“单位人”变成“系统人”。
3、7月1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根据事业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岗位,确定每一岗位的目标责任,制订人员聘用办法。
4、7月15日,将人员聘用方案、岗位设置一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5、7月21日,公示岗位设置、岗位目标责任、聘用办法;组织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表。
6、7月22日,分批聘任教职工,颁发聘书,签定协议。
7、7月31日前,学校凭聘用协议到县局教育分理处接转被聘用人员的行政、工资关系。
8、8月10日前,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兑现办法,广泛征求意见,交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9、实施考核,按绩效工资兑现办法兑现绩效工资。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加强领导,把握好政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学习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把握好改革的各项政策要求,保证改革正确的导向。
2、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的始终。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学习、座谈、讨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认清教育改革发展、人事制度改革的形势,自觉转变思想观念,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3、做细、做好改革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4、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纪律。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暗箱操作。加强党组织、工会的监督保障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三年七月
关于成立宝应特校
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通知
根据教育局宝教人(2003)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班子。
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 董乃银
成员: 仲跻楼 卞 平
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班子:
组长: 卞 平
成员: 王开銮 刘来权
胡红华 刁志华
2003.7
宝应县特殊教育学校
教职工岗位聘用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关于教育改革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认真贯彻宝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岗位竞聘,实现人员的优化组合和顺向流动,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1、优化、高效的原则。
2、双向选择,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
三、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特殊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踏实,乐于奉献。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爱护残疾学生,师德优良。
3、团结同志,善于合作、服从分工,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有较扎实的业务基本功,胜任相关学科教学工作或教辅、后勤岗位工作,实绩良好。
5、具有合格学历或教师资格。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岗位设置: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和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岗位。
2、为使岗位设置更趋合理,应充分考虑工作量因素。其测算标准与方法如下:
(1) 各学科每课时分值:
|
年级 |
语文 |
数学 |
职技、劳动、体育、思品、
律动、美术、社会、自然、
理科、班队会、语训等 |
早 读
活动课 |
小写字 |
|
一 |
1.2 |
1.2 |
1.0 |
0.6 |
0.4 |
|
二 |
1.2 |
1.2 |
1.0 |
0.6 |
0.4 |
|
三 |
1.2 |
1.2 |
1.0 |
0.6 |
0.4 |
|
四 |
1.2 |
1.2 |
1.0 |
0.6 |
0.4 |
|
五 |
1.2 |
1.2 |
1.0 |
0.6 |
0.4 |
|
六 |
1.2 |
1.2 |
1.0 |
0.6 |
0.4 |
|
七 |
1.2 |
1.2 |
1.0 |
0.6 |
0.4 |
|
八 |
1.2 |
1.2 |
1.0 |
0.6 |
0.4 |
|
九 |
1.2 |
1.2 |
1.0 |
0.6 |
0.4 |
(2)行管及其他工作量分值:
|
相关人员工作 |
分值 |
相关人员工作 |
分值 |
|
教导主任 |
9 |
总务主任 |
10 |
|
教导副主任 |
7 |
总务副主任 |
7 |
|
团队负责人 |
3 |
工会主席 |
2 |
|
教研组长 |
2 |
会计 |
9 |
|
班主任 |
2 |
司务长 |
3 |
|
校医 |
3 |
图书、档案管理员 |
2 |
|
其他工作 |
视情况而定 |
|
|
(3)说明:
a.教学工作量=所担任课时数×分值
b.总工作量=教学工作量+行管及其他工作量
c.工作量达16—18分,视为满工作量(总分达20分封顶)
五、聘用办法:
1、岗位聘用工作遵循“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在教职工填写岗位意向的基础上,实行竞聘上岗。
2、岗位聘用分批次进行:
第一批,领导工作小组会同教导处聘任班主任及任课老师。(1)由教导处根据教师意向及各方面的工作状况,结合各年级教学工作需要,拟定聘任方案(方案体现先聘班主任,后聘任课老师),报工作小组审批;(2) 教导处和相关教师约聘,并将约聘结果报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当有多人选择同一岗位时,应进行竞聘上岗,竞聘方案由教导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
第二批,学校聘用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岗位竞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的;师德败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屡教不改的;工作缺乏责任心,教学人员教育教学质量长期低下的,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工作屡有失误的。
六、聘用程序及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7月10日前)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宣传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教职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投身改革的意识。
第二阶段:(7月15日前)
1、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根据学校事业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并制订岗位目标责任,人员聘用办法。
第三阶段:(7月15日)将人员聘用方案、岗位目标责任报局审批。
第四阶段:(7月21日)公布教职工岗位聘用办法和岗位设置及相关的岗位目标责任,教职工填写聘用意向表。
第五阶段:(7月22日)
1、聘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2、聘任教辅人员、后勤人员。
3、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
第六阶段:(7月31日前)
1、持聘用协议到教育局教育分理处办理行政工资接转手续。
2、处理岗位聘用后续工作。
宝应特校教职员工岗位设置
(2003—2004学年度)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和特殊教育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状况,2003—2004学年度拟设岗位为:
校长1人 支部书记1人
教导处2人(兼) 总务处2人(兼)
专任教师19人(含中层干部4人)
会计1人 生活管理教师2人 炊事员2人
合计设置岗位数为26人
2003.7
教导主任岗位目标责任
(一)自身建设: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宝应县中小学教师爱生敬业十不准》。
2、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不断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各种业务考核且达标。
(二)本职工作:
1、协助校长室工作
(1)协助校长室制定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学校发展规划。
(2)协助校长室制定好各项规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协助校长室做好对教职工的月度考核和综合考核。
2、分管工作
(1)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好学校的教导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