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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培训  造就一支适应现代特殊教育的教师队伍(2)
王家二少 发表于 2007-4-25 8:16:00

三、现行特教师资培训机制对队伍的影响

造成特殊教育师资弱势的原因很复杂,有历史的原因,有客观的、主观的原因,也有经济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不一而足。下面仅就师资培训对这种状态的影响作一些探讨。

1、从培训的形式看:我国特殊教育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是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发展至今,特教师资培训的体系正在形成。培训的形式大体可分为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类。职前培训主要由中等师范学校的特殊教育班(部)、中等特师、高等师范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承担。从总体上比较,这些院校班部层次不高,数量少,造成特教教师的低学历,培养出的教师供不应求,不能满足特校教育教学的需要,更不能满足一体化教育对教师的大量要求。在职培训由于受教材、时间、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常常是“请进来,走出去”,举办一些专题讲座、培训,召开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以会代培。一般时间短,培训面小,理论与实践脱离,收效甚微,达不到培训的目标。

2、从培训的内容看:中等特师一般分盲、聋、弱智教育三个专业,培训内容除文化基础课和劳动教育外,还有相对应的某类残疾儿童基本知识、特教概论、盲文、手语及各科教学法等。这样的内容决定了培养出来的教师是单一型的,只能适应特校的文化知识的传授,对师资结构的调整发挥不了积极的作用。高师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本来就少,到中等特师任教的就更少,更绝少分配到特校,这也是特校的师资水平得不到提高的原因之一。

3、从培训体系看:我国的特殊教育培训体系已初步形成,大致可归纳为:高师特殊教育专业一一中等特师一一盲、聋哑师资培训班(部)。在这个体系中,中等特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它的发展培严重滞后,“大多数专业设置不齐,形不成规模效应,中等特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不快,课程设置未能以它的服务对象的需要为中心”。(钟经华1997)而与义务教育初中段相适应的大专层次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几乎是刚刚起步。这个体系没有考虑到我国的随班就读的现实,亟待完善和提高。不与普通师范融合,是培养不出足够的一体化教师的,这不符合特殊教育发展的规律和方向。

四、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策略

(一)制订并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国际上许多国家如日本、英国、澳大利亚都实行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我国也在19948月颁布实施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实施这一制度,对我特殊教育会产生积极的影响。现简析如下:(1)可以改变师资的弱势状态,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大批普教的教师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而投身特殊教育,既缓解了普教教师过剩的压力,又极大的充实了特教队伍。另外特校教师在通过取得证书过程中的再培训,也调整优化了知识结构,掌握了现代特殊教育的职业技能,对教育学质量的提高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2)可以纠正不重视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观念和认识。制度的实施,促使各级领导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资金上到位,使队伍的建设在一个良性的轨道上运行;(3)提高了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从而坚定教师终身从事特教的信心,对稳定教师队伍产生巨大影响。因为特殊教育教师的岗位起点高于普通学校教师,他们首先必须具备普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然后才能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鉴于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适合各地区的政策和措施,使这一制度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发挥其巨大的效益潜能。

(二)实施特教“名师工程”,培养特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普通教育的“名师工程”正在大张旗鼓的开展,“百、千、万”骨干教师的培养为普教的后续发展夯实了坚实的基础。由于普教与特教的隔离,现在的“名师工程”基本上没有考虑特教的实际,使得特教教师在与普教教师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在这点上(又不仅仅在这一点上)特殊教育界要有特殊特办的思想,树立大特殊教育的观念,把全国或全省的特教看作一盘棋,实施特教的“名师工程”,选拔和培养优秀的教师成为特教的骨干教师,强化其理论水平和教育研究的能力,发挥其先锋、示范、指导功能,促进特教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快速提高。

在实施“名师工程”时,要充分发挥特教专家的理论导向和实践指导作用。一个专家就是某一个方面的旗帜,专家的理论、指导和评估,从某种意义上讲,代表着我们前进的方向。但是,特教界的理论存在许多的“一家之言”,让人觉得无所适从。笔者认为,有必要成立一个省级的特殊教育研究机构,汇集本省的特教专家,全方位地研究当前本地区的特殊教育,统一认识,为特教决策出谋划策,为特教发展指出正确的方向。这恐怕要比这些专家们各自为阵发挥的作用巨大得多。

(三)职前培训要对培训体系和内容进行完善和提高

1、普特结合,培养一体化教师

从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看,一体化教师的需求量求将急剧上升。而单单靠特殊教育院校班部培养,是根本无法办到的。许多有识之士呼吁,在普通师范院校增设特殊教育课程,来培养合格的一体化教师,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论证。199012月我国人代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5条规定:“……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随之,国家教委师范司于1991年低委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特殊教育室,着手研究在“普通等师范学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研究与实验。实验期间,有20所中等师范学校参加开课实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种种原因,研究的成果未得到大面积的普及。

要发展特殊教育,必须普特结合,培养出大批“两栖”型的一体化教师,才能使我国确立起“以随班就读和特教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新格局”,否则,随班就读工作举步维艰,一体化教育将难以为继!

2、特师升级,合理设置课程

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改变目前特教师资学历低,素质不高的局面,将中等特师升格为大专层次以上的高等特殊教育学校,不失为一种良策。不久以前,母校南京特师升格的消息传来,我打心底儿高兴,不仅因为母校又站到了特师的前沿,更因为这顺应了事业发展的需要,代表着一种方向,从中也可以看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远见卓识。

不管特师升不升格,都面临着一个重新考虑在新形势下教师培养的规格问题。这个问题显然不适宜在此讨论,但它涉及到合理设置课程,优化教师结构的问题。笔者建议,首先要明确并细化各类特师对各类特殊教育教师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使课程设置有的放矢;其次,要加强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使其既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又掌握现代特殊教育的职业化技能;第三,要培养各种类型的专业教师,如身心缺陷补偿教师、职业技术教师、音体美教师等,以此达到优化教师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最终达到优化队伍结构的目的。

(四)在职培训建立健全基地、网络和机制

1、落实培训基地,强化职能。在考察和评审的基础上,落实特殊教育各级各类理论基地和实践基地,利用先进学校的现有资源,发挥其辅导、示范作用。在落实基地时,要考虑到一体化教师的培训,因为这涉及到一大批普通学校的教师。可与当地的教师进修学校挂靠,选择有针对性、实用性、实践性的内容,对进修学校的教师进行先期培训。对基地职能的强化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的培训基地就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使得在职教师的培训落不到实处。

2、形成培训网络,分级培训。各培训基地要互相沟通、互相补充,形成一个由国家到省到市到县到校的网络。网络间应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形成一个综合纵横交错的特教培训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经验共享。子系统各负其责,分级管理,分级培训。

3、健全培训机制,全员轮训。各级培训机构要制订目标和计划,扩大培训面,并保证资金,保证时间,保证师资,保证内容,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进行全员轮训,分别提高全体特教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职业化能力。另外,一体化教师的培训工作也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全体幼儿教育、普小教师进行全员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和能力,促进一体化教育的长足发展。

综上所述,要改变特殊教育师资的弱势状况,必须加强研究,更新观念,特教特办,确立起“低起点、高目标、加速度”工作理念和工作目标,以期达到逐步缩小或消除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师资的差距,造就一支适应现代特殊教育的教师队伍,为我国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辞典》

2、陈云英主编:《中国一体化教育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3、陈云英 陈海平 纳新译:《课堂上的特殊儿童》

4、王建国:《在1999年全国特殊教育研讨会暨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载《特教天地》2000年第一期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6、《残疾人教育条例》

7、江苏省教委:《并于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的意见》载《现代特殊教育》残障版1999年第五期

8、周谊:《日本特殊学校教师的证书》载《中国特殊教育》1998年第一期

9、张玉华:《上海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目标、内容和策略》载《中国特殊教育》1999年第三期

10、赵斌 邵燕楠:《澳大利亚特殊教育师资与中国特殊师资的比较研究》载《中国特殊教育》2000年第一期

11、钟经华:《萨拉曼卡宣言与中国特殊教育》载《特殊教育研究》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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